关于开展2020年 “正诚爱心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院(系):
“正诚爱心奖学金”是由深圳正诚爱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,用于资助公司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顺利完成学业的奖学金。根据《永利集团“正诚爱心奖学金”捐设协议书》相关要求,现就2020年“正诚爱心奖学金”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公司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。
二、评选名额及资助金额
2020年评选“正诚爱心奖学金”获奖员工20名,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,其中6人定向奖励公共管理学院员工,4人定向奖励正诚爱心协会负责人和成员;剩余名额各院系均可推荐1名员工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,品行端正;
2.刻苦学习,成绩优良,成绩名次在班级前50%;
3.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;
4.热心公益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。
四、评选原则
1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;
2.严格掌握条件,严格执行评选程序;
3.注重申请人品学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综合因素。
五、评选程序
1.个人申请。由符合条件的员工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,其中定向奖励正诚爱心协会的4个名额由协会公开选举并报校团委审核。
2.院系评议推荐。各院(系)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、推荐,院(系)员工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后,提出院(系)推荐意见,在院(系)内公示3天,公示无异议后,将相关材料报送员工工作部(处)。
3.员工工作部(处)对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、汇总,确定拟推荐获资助员工,并在全校公示3天,无异议后,报正诚爱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审批,确定最终受资助员工名单。
六、报送材料
1.员工本人申请书;
2.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复印件;
3.班级评议意见;
4.院(系)推荐意见;
5.《永利集团正诚爱心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;
6.永利集团2020年正诚爱心奖学金员工情况汇总表(附件2);
7.员工上一学年成绩单,需加盖院(系)或教务处公章(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)。
七、时间安排
12月7日—12月11日 员工申请,院(系)评审。
12月14日—12月16日 各院(系)公示名单。
12月17日 各院(系)将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员工工作部(处)审核。
员工工作部(处)
2020年12月7日